燃烧条件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24866 次点击
李川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有可燃物存在凡能与空气中的氧或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均称为可燃物。可燃物包括可燃固体,如煤、木材、纸张、棉花等;可燃液体,如汽油、酒精、甲醇等;可燃气体,如氢气,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等。在化工生产中很多原料、中间体、半成品和成品是可燃物质。
(2)有助燃物存在凡能帮助和维持燃烧的物质,均称为助燃物。常见的助燃物是空气和氧气以及氯气和氯酸钾等氧化剂。
(3)有点火源存在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统称为点火源。如明火、撞击、摩擦高温表面、电火花、光和射线、化学反应热等。
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是构成燃烧的三个要素,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燃烧便不能发生;另外,燃烧反应在温度、压力、组成和点火能量等方面都存在极限值。在某些条件下,如可燃物未达到一定的浓度,助燃物数量不够,点火源不具备足够的温度或热量,即使具备了燃烧的三个条件,燃烧也不会发生。例如氢气在空气中的浓度小于4%时就不能点燃,而一般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氧气低于14%时也不会发生燃烧。对于已经进行着的燃烧,若消除其中一个条件,燃烧便会终止,这就是灭火的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