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和爆炸(三)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22059 次点击
李川
三、燃烧的分类
燃烧按物质形态的不同分为气体燃烧、液体燃烧和固体燃烧。按其燃烧形式可分为自燃、内燃和着火等类型。
1自燃
可燃物质受热升温而不需明火作用就能自行着火的现象称为自燃。引起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自燃点越低,危险性越大;
2闪燃与闪点
可燃液体的温度不高时,液面上少量的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后,遇着火源而发生一闪即灭(延续时间小于5秒)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可燃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可燃液体的闪点。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3着火与燃点
着火就是可燃物质与火源接触后发生燃烧,并在火源移去后仍继续保持燃烧的现象。
可燃物质发生着火的最低温度称为着火点或燃点。两种燃点不同的物质处在相同条件下,当受到火源作用时,燃点低的物质首先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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