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加油站)(二)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19845 次点击
李川
二、安全防范措施
1.新、改、扩建加油站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石油化工设计
单位依据《规范》进行设计。承建加油站建筑工程应具有建筑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安装许可证,承建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的资格证书。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做好管道工程、电气仪表、防腐蚀工程的施工。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对加油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加油站从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性防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和避免违章操作行为。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一律要求整改或关停。
4.定期对加油站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电气设备的防爆设施应按《规范》要求来配置。
加油站的安全工作是加油站从业单位的重要工作之一,这就要求加油站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掌握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对加油站内、外的设施认真检查,不符合《规范》的安全设施限期整改完善,做到符合国家的要求,从而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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