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不善脱氧剂遇水燃烧事故
仪器信息网 · 2007-04-26 21:40 · 47111 次点击
2001年7月4日,某钢厂原料仓库着火,火灾持续24小时,造成库房坍塌,原料烧毁,经济损失严重。
事故经过:
7月4日是阴雨天气,倾盆大雨下至傍晚仍然没停。位于钢厂附近的原料仓库突然一声闷响,随后黑烟滚滚,瞬间火焰冲天。消防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组织进行扑救,但由于不明着火原因,用水扑救,反而火势愈来愈大。消防部门在搞清着火原因后,停止用水扑救,采取其他办法,经24小时后,火势方才扑灭。
事故分析:
原料仓库是为生产储备原料的主要库房,在着火地点堆放着复合脱氧剂约50t。由于反应生成的大量气体,热量积聚在堆放的脱氧剂中,不能及时排除,同时,分解放出的热量已大于乙炔的自燃点305℃,从而导致脱氧剂燃烧,进而导致库房的燃烧。
经现场勘察,脱氧剂的包装十分混乱,包装上既无产品名称,又无防潮设施,并且无产品使用、保管说明书,仓库保管十分不使。脱氧剂是易潮品,受潮后将失效,不但起不到脱氧效果,而且还将污染钢水,使钢水质量下降,钢中气泡增多,严重的可造成废品。仓库保管员在保管过程中,由于不了解脱氧剂的功能,随意将其堆放在潮湿漏雨的半露天库内,难以保证其性能不受损害,而且还导致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属于可以避免的事故,只要采购人员、库房管理人员认真细致一点,责任心强一点,事故就有可能不会发生。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1)采购人员在购买产品时,应要求供货方在供货时提供必要的质量要求,并且对货物运输、包装质量提出要求;同时要求供货方提供产品使用、保管说明书,以便了解保管注意事项及产品性能,以保证产品功效。
(2)厂方对产品的包装质量、产品质量应进行定期检验,提出要求,不合要求的可以拒收。同时针对产品使用后的情况、脱氧效果等性能进行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确保产品质量。
(3)企业在不断进行改造更新主体设备的同时,不要忽略对库房等附属设施的投入。如果附属设施不完善,可能会导致原燃材料的质量下降,从而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影响整体效益。
(4)加强对仓库保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保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增强责任心,并且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主动介绍本企业原材料的性能,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