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 组织开展第二届“我身边的 计量人”事迹介绍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XZKL1234 ·  2016-11-20 07:53  ·  53701 次点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中央直属企业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根据《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我身边的计量人”事迹介绍活动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16〕588号),为使第二届“我身边的计量人”事迹介绍活动公正、有序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为开展好此次推选活动,质检总局组织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请各单位参照该实施方案,做好活动各环节和阶段的组织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活动顺利开展,质检总局委托新华网专门设立了评选工作专用站。为便于信息报送和审核管理,网站采取两级注册管理方式。各有关部委、中央直属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为一级注册用户,负责对本部门(企业、行业)所属(归口管理、业务指导、会员)单位(二级注册用户)的注册管理和申报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一级注册用户,牵头组织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二级注册用户的注册管理和申报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各候选人具体推荐单位为二级注册用户,负责具体人员信息报送和初审把关工作。一级注册用户的注册信息单发,二级用户在打开上述平台网址后自行注册。有关注册工作的详细操作指南,可直接登陆网站参阅或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三、12月1日零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各报送单位可通过登陆该工作网站报送有关推荐人选和材料。各单位要严把推荐材料审查关,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工作要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群众评议、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并且保证活动过程中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的畅通。
四、按照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增加评议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推荐材料的评议工作质量,请各单位在本系统内推荐一名评议专家,以便形成专家库,对相关推荐材料进行评议。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评议专家推荐表”(附件2)报质检总局计量司。评议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开展评议工作;
2.熟悉计量领域的管理、技术状况和有关计量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推荐材料评议工作。
五、各单位在推荐活动中,紧扣“我身边的计量人”活动主题,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在宣传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宣传主题,利用各类资源宣传计量工作者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孜孜以求的职业精神,努力提高计量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社会传播正能量。
质检总局计量司联系人:李媛、高丽
联系电话:010-82261845010-82261853
电子邮箱:jls@aqsiq.gov.cn
传真:010-82260132
附件:1.“我身边的计量人”事迹介绍活动推选实施工作方案
2.“我身边的计量人”事迹介绍活动评议专家推荐表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6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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