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禁令”!严禁在检验检测和技术评审活动中违规收受劳务费、评审费

  XZKL1234 ·  2017-09-12 08:09  ·  55827 次点击
安徽省质监局近日制定出台正风肃纪“十条禁令”其中包括严禁在检验检测和技术评审活动中违规收受任何形式的劳务费、评审费,严禁违规干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技术评审、行政执法、监督执纪等工作等。
“十条禁令”!严禁在检验检测和技术评审活动中违规收受劳务费、评审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改进工作作风三十条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质监领域各项纪律和法律法规要求,近日,安徽省质监局制定出台正风肃纪“十条禁令”,坚决纠正和严肃整治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质监形象。要求省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对于违反禁令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十条禁令”的内容包括: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超标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消费卡送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严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以及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在检验检测和技术评审活动中违规收受任何形式的劳务费、评审费;
严禁设立“小金库”;
严禁违规兼职取酬、违规经商办企业;
严禁在下属挂靠单位违规报销费用;
严禁违规干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技术评审、行政执法、监督执纪等工作;
严禁违规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和违规处置、出租、出借国有资产;
严禁所办公司和挂靠单位利用质监行政职权开展有偿服务;
严禁其他违反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了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要求,2017年6月,安徽省质监局党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局领导与处室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从严治党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效能建设责任书等“三个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压实主体责任。
为了把“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向纵深推进,安徽省质监局党组结合实际,在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部署开展“七个一”活动,包括参加一次学习研讨,接受一次现场警示教育,观看一次廉政教育片,聆听一场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会,旁听一次案件庭审,撰写一份党性分析材料,参加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安徽省质监局党组要求,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正风肃纪工作,着力健全完善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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