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多出40余万燃气费” | 江西修水港华被指燃气表“作弊”

  XZKL1234 ·  2018-08-02 09:18  ·  61688 次点击
徐和玉认为,2011年3月至2015年4月,江西康顺向修水港华共支付燃气款775万元,按照超收28%计算为217万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退一赔三”原则,修水港华赔偿金额应为近1000万元。
▲修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正门
检测出问题的卓度气体质量流量计还在。2018年7月26日,江西康顺董事长徐和玉说,为防止表被盗走,他在表四周建了铁围栏。
徐和玉称,自2014年,修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修水港华)给他的公司更换由深圳卓度计量技术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深圳卓度)生产的“气体质量流量计”燃气表后,他公司一年的燃气费要多交40余万元。
2015年5月,江西康顺申请做计量对比测试。结果显示,20.32吨液化天然气,按气化率1452立方米每吨计算,其流量应为29504立方米,但通过深圳卓度质量流量计却显示为38448立方米。这意味着,深圳卓度燃气流量表多计了8944立方米。
随后,修水港华原行政人资部兼市场部经理刘云龙披露:“该表在前任总经理的要求下将参数上调了9%。”这让当地工商业用户普遍陷入对“调表”风波的担忧。江西媒体报道称,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国内有2000多万燃气用户,与江西康顺同等用量的燃气商户有1多万家。若港华燃气在国内其他用户的流量计上“作弊”,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2017年8月26日,江西康顺将此事上诉至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但因我国计量法规暂不直接支持对比测试结果作为法律依据,江西康顺仍需找权威机构对燃气表进行测量。然而,由于行业内燃气表测量多以水和空气为介质,且国内缺乏天然气实流标定机构,江西康顺的检测之路陷入重重困境。
▲2018年7月26日,江西康顺董事长徐和玉说,为防止检测出问题的卓度气体质量流量计被盗走,他在表四周建了铁围栏
燃气流量指数异常引企业质疑
2014年3月26日,江西康顺与修水港华续签供气合同,同时把燃气表更换成由深圳卓度生产的“气体质量流量计”表。
修水港华代理总经理刘国滨告诉说,2011年至2014年,江西康顺使用的“气体智能罗茨流量计”为先用气然后抄表付费,供气期间,由于江西康顺拖欠燃气款,共产生滞纳金7.99万元。修水港华与江西康顺续签供气合同后,把燃气表更换成由深圳卓度生产的“气体质量流量计”表。该表为先付款后用气。
徐和玉称,换表后,他怀疑深圳卓度的计量表有问题。2014年5月,徐和玉将上述更换的深圳卓度MF65GD100型号质量流量计送检,经湖北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检测,该流量计不合格,误差值为-6.5%,而此表安装前经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检测为合格。这一结果加深了徐和玉对燃气表的质疑。
刘国滨表示,由于检测结果显示为负指数,可以理解为“表走慢了”,修水港华以少计量气为由,要求康顺补交燃气费,但被康顺拒绝。后经双方协商,2014年6月12日,修水港华为康顺更换了第二块卓度气体质量流量计。这块表亦经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检测合格。
九江市质监局于2016年出具的《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中心举报申诉案件上报单》这样描述了此次更换过程:“安装该气体质量流量计时发现质量流量计少了一个铅封(正常情况需二个),因康顺公司急需用气,双方同意安装此表,安装人员就在原装表的接口上把该表安装上去了,没有按规范要求安装质量流量计”。
在此次不合规范的安装之后,徐和玉继续质疑新换表指数偏高。到2015年3月,江西康顺停止使用修水港华所供燃气,耗资60余万元购置移动撬装设备(可实现对液化天然气的汽化),从湖北昆仑石油自行购买液化天然气使用至今。徐和玉透露,此前使用的修水港华燃气价格为4.7元/立方米,但目前使用的燃气所有成本算在内仅为2.97元/立方米。
▲江西康顺耗资60余万元购置的撬装设备,可实现对液化天然气的汽化
对比测试港华燃气表多走28%
为确认第二块卓度气体质量流量计是否存在问题,2015年5月,江西康顺申请由原修水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主持,修水县公证处参与做计量对比测试。江西康顺使用自购的撬装设备,购买一槽罐车液化天然气接入第二块卓度流量计进行测试,并全程摄像拍照。检测结果显示,20.32吨液化天然气,按气化率1452立方米每吨计算,其流量应为29504立方米,但通过第二块深圳卓度质量流量计却显示为38448立方米。徐和玉说,这意味着深圳卓度燃气流量表多计了8944立方米。
资料显示,修水港华和深圳卓度同属上市公司香港中华煤气集团,一个卖燃气,一个制造表计量。徐和玉认为,“两公司有联手作弊之嫌。”
2015年9月24日,由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原修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仲裁方,江西康顺与修水港华签订了《关于对修水港华燃气计量器具进行仲裁的协议》。协议规定,由江西康顺提供一块由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检定合格的气体智能罗茨流量计与卓度质量流量计串联安装进行对比测试。
当年10月21日,经过10天对比测试,卓度气体质量流量计比气体智能罗茨流量计多计量4566.52立方米,误差率达28%。这一检测结果获得了修水港华的签字确认。
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分站副站长李万俊告诉说,假定两块表都没有问题,即使将所有因素考虑在内,两表指数的误差值都不应超过5%。针对两表相差28%的对比结果,“至少说明其中一块表出了问题。”
李万俊解释,罗茨流量计是业内公认的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小的流量计,与质量流量计运行原理不同。在检定合格的前提下,罗茨流量计于短周期内使用精确度较为可靠。而质量流量计则容易受检测介质物性参数(有无杂质、温度等)、安装条件的影响。在上述对比测试中,如果可以排除罗茨流量计的质量问题,则质量流量计出现问题的可能性较大。
据《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中心举报申诉案件上报单》显示,上述对比测试结束后,修水港华“承认了自己存在的问题”。修水港华表示,其2014年6月12日为江西康顺更换的第二块卓度质量流量计“存在员工工作失误造成错误安装而导致计量误差的情况”。
▲与江西康顺仅一墙之隔的修水港华燃气站
“调表”罗生门
在上述2015年10月进行的对比测试后不久,整个事件中发生了戏剧性一幕,修水港华原行政人资部兼市场部经理刘云龙向徐和玉透露,修水港华安装的质量流量计存在作弊现象。
刘云龙透露,上述对比测试由他代表修水港华全权负责。10月21日测试结果出来后,相差28%的结果让其感到震惊,他马上向到场的深圳卓度销售总监王万凤询问缘故。
“王万凤告诉我,该表在(修水港华)前任总经理鲁幸福的要求下将参数上调了9%,并告诉我这种表上调的事情通过一般的检测无法检出。他说这个表有两个系统,卓度质量流量计是通过捕捉天然气的甲烷分子计量,当拆去检测的时候,一般检测机构均以空气作为介质检测,检测时该表会自动跳到空气检测程序,检测结果就会正常。”刘云龙说。
刘云龙随后将王万凤所述情况向修水港华现任总经理汪弋汇报,这一情况同样引起了对方的震惊与愤怒。刘云龙回忆,汪弋说道:“你现在和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早知道就不去比对了,大不了我们不要这个用户。”
2015年12月23日,刘云龙主动打电话给王万凤,再次提及“调表”情况。据刘云龙提供的此次通话录音显示,刘云龙问:“上次你跟我说的调了9%的参数,公司其他人是不知道的吧,没有跟其他人说吧?”对方答:“绝对不可能让别人知道啊,这个不要说啊,别人不知道的。”刘云龙说:“我担心现在是由政府部门出面来搞这个对表的检测,我担心检测出来问题。”对方答:“这个不怕,这个我们这边有人去应对的,你放心好了。”
此后不久,刘云龙将上述情况告知徐和玉,随后向修水港华提出辞职。徐和玉认为,内部人的“爆料”,已经可以确证自己遭到欺诈,此外,修水港华和深圳卓度同属香港中华煤气旗下公司,此次事件有两兄弟公司联手作弊之嫌。
2017年8月,江西康顺与修水港华就燃气计量纠纷产生诉讼,刘云龙出庭作证,但王万凤没有应法院要求出庭。王万凤、鲁幸福和修水港华对刘云龙所称几乎全盘否认,使事件陷入罗生门。
王万凤在电话中告诉说,刘云龙的“片面说法”不可信。针对通话录音,王万凤表示:“录音内容我没有具体听过。刘云龙所说情况,我没有给出任何肯定意见。”鲁幸福亦在电话中否认调表一事:“我又不是老板,怎么可能告诉人家调多少。”
修水港华认为,录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存疑,且刘云龙与修水港华有诉讼在前,其目前尚拖欠公司公款,与修水港华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信。刘国滨告诉记者:“录音证据的真实性应该由法院来判定。”
刘云龙承认此前与修水港华确有货款纠纷。2014年3月,在鲁幸福任职期间,修水港华将燃气具销售及维修业务承包给他,货物由修水港华提供。至2015年汪弋任职期间,该项业务停止,此时其已欠修水港华货款18万余元。2017年9月14日,修水县人民法院判决刘云龙败诉,限期偿还钱款,他至今仍欠修水港华7万余元。
刘云龙透露,在其提出离职之后,修水港华财务部负责人曾致电他,称受汪总委托,如刘云龙答应签订一个承诺书,承诺以后不发表任何不利于公司言论,货款纠纷官司可以私了,不仅无需偿还货款,还会另外给补偿。刘云龙称未接受这一条件。
就此致电修水港华总经理汪弋,其表示该事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他本人在休假,不便接受采访。刘云龙表示,上述情况他已向法庭说明,其愿意为上述言论负法律责任。
▲安装在修水县市民服务中心的卓度气体质量流量计
赔偿之争
2015年10月对比测试之后,修水港华表示愿意向江西康顺赔偿自2014年6月起至2015年3月,因更换不准确燃气计量器具多收的燃气款。刘国滨确认,这一期间多收的燃气款为40余万元。
这一赔偿金额未获江西康顺认可。徐和玉认为,2011年3月至2015年4月,江西康顺向修水港华共支付燃气款775万元,按照超收28%计算为217万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退一赔三”原则,修水港华赔偿金额应为近1000万元。
刘云龙爆出“调表”事件后,徐和玉要求的赔偿金加码。2016年初,江西康顺以恶意调表和刻意错误安装两理由,向修水港华索赔2250万元。修水港华将此理解为“漫天要价”,不予认可。
由于赔偿金额无法谈妥,2017年“3.15”期间,徐和玉曾拉横幅维权抗议。
2017年9月6日,在修水工业园管委会的协调下,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第六条规定,“法院诉讼期间,甲方(江西康顺)不得采取拉横幅、发微信等极端方式影响乙方(修水港华)商誉,做到合法维权。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但是,这一事件仍获当地媒体报道。2018年7月,江西当地媒体对江西康顺与修水港华燃气计量纠纷一事做了详细报道,在当地引起反响。修水当地有工商业用户担忧,修水港华安装的燃气流量计可能普遍存在问题。
“对于我们这些餐饮企业来说,别无选择,只能用港华的气。”修水当地一家大型酒店的运营总监告诉说,江西康顺提出的质疑给他们提了醒,他们接下来也准备效仿康顺做法,在修水港华安装的质量流量计后串联一块其他流量计用作对比。
检测难局之下的诉讼之困
在对比测试之后的一年多时间内,虽经当地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2017年8月,江西康顺就与修水港华纠纷一事,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中,就对比测试结果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双方产生了巨大争议。
江西康顺认为,这一对比结果是证明修水港华2014年6月12日为其安装的卓度质量流量计存在问题的“铁的事实”。但修水港华对此存疑。刘国滨告诉记者,早在2015年7月,康顺、港华和卓度三方进行了文字上的协定,表明了质量流量计的计量受到环境、温度等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所以此次检测对比结果仅作为参考。修水港华认为,对比实验安排不符合法定检定规程,最后怎么认定,仍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才可作为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这就好比一个人身高175厘米,这一数据获得国际法定检测机构认可后是可靠的。但如另一人与其相比矮了5厘米,根据目前的法规,单纯这一对比结果不能得出另一人身高170厘米的结论。”江西省修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少先如此比喻道。李万俊也表示,计量对比测试结果作为法律依据在欧美国家已有较多先例,但目前在我国尚不被相关法律认可。
周少先透露,在此签订的仲裁协议上,还增加了补充协议,其中规定,对比操作完成后,质量流量计需双方到场送省计量院检测,检测后数据作为仲裁依据。这一规定恰恰说明,对比测试结果仍不是最终结果,需要专业检测机构进一步检测才能作数。
然而,不论在此前江西康顺与修水港华签订的《关于修水港华燃气计量器具进行仲裁的协议》上,还是对比测试之后出具的《燃气流量计比对测试结果说明》上,作为仲裁方之一的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均没有签字盖章。
徐和玉透露,对比测试误差28%的夸张指数及后续刘云龙所称“调表”一事亦令省计量院专家感到吃惊,由于深圳卓度一方不提供该表的一项关键技术参数,导致省计量院无法对该表做进一步检测,从而没有签字盖章。就此事向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发送了采访函,至目前未获回应。
诉讼中,法院要求江西康顺在规定的时间内找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出检定。江西康顺寄希望于找到能以燃气作实流标定进行检定的机构,但却遭遇了现实困境。徐和玉说,经其向专家咨询,目前国内绝大多数检测机构都是以空气为介质作检定,这种检定方式的优点是方便可行,成本可控,但其产生的数据和天然气实流标定检定数据可能产生偏差。
李万俊表示,其所在的检测机构检测时燃气管道压力最低为15公斤,而“卓度”质量流量计的设计承压极限是2公斤,不具备检测条件。“如果承压极限问题能解决的话,对方不提供技术参数也可以检测”。但如换成天然气实流检测则更为困难,据李万俊所知,具备天然气实流检测条件的机构别说在国内很难找到,“在国际上也很难找到。”
查询发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5月发布的《热式气体质量流量计检定规程》较1995年版本做了修改,其中规定“检定气体应无游离水和油等杂质,且组分或性状与实际测量介质相近”。这一规定被理解为将天然气实流标定纳入规程。
修水港华代理总经理刘国滨就此说,修水港华亦对这一条文的修改表示欢迎,其希望江西康顺能尽快找到有检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做检测,及早结束这场诉讼。目前,虽经多次申请延期审理,江西康顺仍未找到合适的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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