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有关不确定度的问题

  libieyi007 ·  2009-01-31 11:07  ·  26405 次点击
**在哪里可以查到: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必须小于误差的1/3或1/10;什么是相对不确定度?什么是绝对不确定度?我不太清楚,请各位知道的,解释一下呀!谢谢了!!祝大家新年快乐!!**

7 条回复

陈琳  2009-02-04 19:50
简单的说:绝对不确定度是带测量的量的单位的,而相对不确定度是用测量结果的绝对不确定度除以测量值的百分数。(可以按相对误差与绝对误差的理解来想啦,一样的道理)
libieyi007  2009-02-04 15:15
你的这个我下载了,但里面什么都没有,你能看看怎么回事吗?谢谢** 3# _jcgscbj_ **
金海  2009-02-02 17:16
相对不确定度是用测量结果的绝对不确定度除以测量值的百分数。
chinagaow  2009-02-01 22:40
2楼的回答非常好!希望可以多多学习这些知识!
jcgscbj  2009-02-01 17:08
测量不确定度与误差的区别
测量不确定度和误差是计量学中研究的基本命题,也是计量测试人员经常运用的重要概念之一。它直接关系着测量结果的可靠程度和量值传递的准确一致。然而很多人由于概念不清,很容易将二者混淆或误用,本文结合学习《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体会,着重谈谈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

首先要明确的是测量不确定度与误差二者之间概念上的差异。
测量不确定度表征被测量的真值所处量值范围的评定。它按某一置信概率给出真值可能落入的区间。它可以是标准差或其倍数,或是说明了置信水准的区间的半宽。它不是具体的真误差,它只是以参数形式定量表示了无法修正的那部分误差范围。它来源于偶然效应和系统效应的不完善修正,是用于表征合理赋予的被测量值的分散性参数。不确定度按其获得方法分为A、B两类评定分量。A类评定分量是通过观测列统计分析作出的不确定度评定,B类评定分量是依据经验或其他信息进行估计,并假定存在近似的“标准偏差”所表征的不确定度分量。
误差多数情况下是指测量误差,它的传统定义是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差。通常可分为两类:系统误差和偶然误差。误差是客观存在的,它应该是一个确定的值,但由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真值是不知道的,所以真误差也无法准确知道。我们只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寻求最佳的真值近似值,并称之为约定真值。
通过对概念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出测量不确定度与测量误差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区别:
一.评定目的的区别:
测量不确定度为的是表明被测量值的分散性;
测量误差为的是表明测量结果偏离真值的程度。
二.评定结果的区别:
测量不确定度是无符号的参数,用标准差或标准差的倍数或置信区间的半宽表示,由人们根据实验、资料、经验等信息进行评定,可以通过A,B两类评定方法定量确定;
测量误差为有正号或负号的量值,其值为测量结果减去被测量的真值,由于真值未知,往往不能准确得到,当用约定真值代替真值时,只可得到其估计值。
三.影响因素的区别:
测量不确定度由人们经过分析和评定得到,因而与人们对被测量、影响量及测量过程的认识有关;
测量误差是客观存在的,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不以人的认识程度而改变;
因此,在进行不确定度分析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并对不确定度的评定加以验证。否则由于分析估计不足,可能在测量结果非常接近真值(即误差很小)的情况下评定得到的不确定度却较大,也可能在测量误差实际上较大的情况下,给出的不确定度却偏小。
四.按性质区分上的区别:
测量不确定度不确定度分量评定时一般不必区分其性质,若需要区分时应表述为:“由随机效应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和“由系统效应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测量误差按性质可分为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两类,按定义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都是无穷多次测量情况下的理想概念。
五.对测量结果修正的区别:
“不确定度”一词本身隐含为一种可估计的值,它不是指具体的、确切的误差值,虽可估计,但却不能用以修正量值,只可在已修正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考虑修正不完善而引入的不确定度;
而系统误差的估计值如果已知则可以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得到已修正的测量结果。
一个量值经修正后,可能会更靠近真值,但其不确定度不但不减小,有时反而会更大。这主要还是因为我们不能确切的知道真值为多少,仅能对测量结果靠近或离开真值的程度进行估计而已。
虽然测量不确定度与误差有着以上种种不同,但它们仍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不确定度的概念是误差理论的应用和拓展,而误差分析依然是测量不确定度评估的理论基础,在估计B类分量时,更是离不开误差分析。例如测量仪器的特性可以用最大允许误差、示值误差等术语描述。在技术规范、规程中规定的测量仪器允许误差的极限值,称为“最大允许误差”或“允许误差限”。它是制造厂对某种型号仪器所规定的示值误差的允许范围,而不是某一台仪器实际存在的误差。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可在仪器说明书中查到,用数值表示时有正负号,通常用绝对误差、相对误差、引用误差或它们的组合形式表示。例如土0.1PV,土1%等。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不是测量不确定度,但可以作为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依据。测量结果中由测量仪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可根据该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按B类评定方法评定。又如测量仪器的示值与对应输入量的约定真值之差,为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对于实物量具,示值就是其标称值。通常用高一等级测量标准所提供的或复现的量值,作为约定真值(常称校准值或标准值)。在检定工作中,当测量标准给出的标准值的扩展不确定度为被检仪器最大允许误差的1/3~1/10时,且被检仪器的示值误差在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内,则可判为合格。
jcgscbj  2009-02-01 16:52
** 1# _libieyi007_ **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工作的反思与探讨
jcgscbj  2009-02-01 16:50
测量不确定度政策
1.前言
1.1 中国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L)充分考虑目前国际上与合格评定相关的各方对测量不确定度的关注,以及测量不确定度对测量、实验结果的可信性、可比性和可接受性的影响,特别是这种影响和关注可能回造成消费者、工业界、政府和市场对合格评定活动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认可委员会在认可体系的运行中给予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以足够的重视,满足客户、消费者和其他方面的期望和需求。
1.2 认可委员会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应用政策方面将始终遵循国际规范的相关要求,与国际相关组织的要求保持一致,并在国际规范和有关行业制定的相关导则框架内制定具体的测量不确定度要求。
1.3 认可委员会注意到测量不确定度概念应用的时间不长。因此,认可委员会将按照"目标明确、重要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展开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应用。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认可委员会对校准和检测实验室的认可活动,同时也适用于其他设计校准和检测活动的申请方和已认可机构。

3.引用文件
3.1 Guide to the expression of uncertainty in measurement (GUM). BIPM, IEC, IFCC, ISO, IUPAC, OIML, 1st edition,1995.《测量不确定度表示指南》
3.2 International Vocabulary of Basic ang General Term in Metrology(VIM). BIPM, IEC, IFCC, ISO, IUPAC, IUPAP, OIML, 2nd edition,1993.《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
3.3 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和定义》
3.4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表示》
3.5 ISO/IEC导则58:1993《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和承认的通用要求》
3.6 CNAL/AR01:2002《认可程序规则》
3.7 CNAL/AC01:2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4.定义
本文件引用ISO/IEC导则2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
4.1 不确定度: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
4.2 标准不确定度:以标准偏差表示的测量不确定度。
4.3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当测量结果是若干个其他分量求得时,俺其它各量的方差或(和)协方差算得的标准不确定度。
4.4 扩展不确定度:确定测量结果区间的量,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分布的大部分可望含于此区间。

5.要求
5.1 认可委员会在认可实验室的技术能力时,必须要求校准实验室和开展自校准的检测实验室制定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并将其用于所有类型的校准工作,必须要求检测实验室制定与检测工作特点相适应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并将其用于不同类型的检测工作。
5.2 认可委员会在认可实验室时应要求实验室组织校准或监测系统的设计人员或熟练操作人员评定相关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要求具体实施校准或检测人员正确应用和报告测量不确定度,还应要求实验室建立维护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有效性的机制。
5.3 对于校准实验室,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程序和方法应符合引用文件3.1和3.4中的有关规定,对用于校准和自校准所建立的计量标准和校准方法均需提供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对承担量值传递的标准和仪器设备,应在其校准证书上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5.4 检测实验室应有能力对每一项有数值要求的测量结果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当不确定度的符合性时、当测试方法中有规定时和认可委员会有要求时(如认可准则在特殊领域的应用说明中有规定),检测报告必须提供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5.5 检测实验室必须建立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程序。对于不同的检测项目和检测对象,可以采用不同的评定方法。
5.6 检测实验室在采用新的检测方法之前,应制定相关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
5.7 检测实验室对所采用的非标准方法、实验室自己设计和研制的方法、超出预定使用范围的标准方法以及经过扩展和修改的标准方法重新进行确认,其中应包括对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5.8 对于某些广泛公认的检测方法,如果该方法规定了测量不确定度主要来源的极限值和计算结果的表示形式时,实验室只要按照该检测方法的要求操作,并出具测量结果报告,即被认为符合本要求。
5.9 由于某些检测方法的性质,决定了无法从计量学和统计学角度对测量不确定度进行有效而严格的评定,这是至少应通过分析方法,列出各主要的不确定度分量,并做出合理的评定。同时应确保测量结果的报告形式不会使用户造成对所给测量不确定度的误解。
5.10 检测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所需的严密程度取决于:
a)检测方法的要求
b)用户的要求
c)用来确定是否符合某规范所依据的误差限的宽窄。
5.11 为了便于用户比较实验室的能力和水平,对于一般应用,扩展不确定度应对应95%的置信水平。在表述实验室的能力时,一般采用最佳能力,即根据日常校准或检测系统,被校或被测样品接近理想状态时评定的最小测量不确定度,在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上应出具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6.附则
6.1 本规则经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并由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生效。
6.2本规则的修改亦须经过同样的审批程序。
6.3本规则由认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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