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中的疑问

  邓发林 ·  2009-10-29 14:45  ·  56729 次点击
不管是建立何种类型的计量标准(社会公用,部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都需要提供一些技术资料(包含但不仅限于技术报告,重复性考核等),我的疑问是一般单位由于业务量的关系一种的计量标准不会只是一套,会有几套乃至十套,在建立计量标准时究竟是应该提供一台套的相关资料还是所有的仪器的相关资料都需要提供呢?换种提问方式:也就是说比方贵单位要建立二等活塞式压力标准装置,但贵单位一共有相同类型的5台活塞式压力计,所有的5台都是作为标准装置检定精密压力表,是提供一台的相关资料还是5台的呢?拜请高手解疑!

5 条回复

邓发林  2009-11-02 14:49
问题补充:如若建标完成后,由于业务量的增加而后续购买的相同规格,相同厂家,相同参数的设备又该做如何的处理才能作为标准计量仪表用于检测?
计量漫游  2009-11-01 15:06
应按照量程提供。
许少宝  2009-11-01 09:25
在编写建标报告时应将5台压力计都列上,若相同准确度等级、相同量程的压力计所分析出来的不确定度基本是一样的,所以分析不确定度时只以一台为例,其它在主标准器和配套设备栏列出。若未全列出,在平时的工作中又将其作为标准使用,以后检查时会有麻烦。
邓发林  2009-10-30 15:48
再次拜请高手啊!请你出来给我点意见啊!
金鱼  2009-10-29 15:28
我也有此疑问,我正在做,准备把几套的资料都提供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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