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监测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新闻专员 ·  2010-05-06 20:31  ·  27706 次点击
黑龙江省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李守春于凤陈国美
目前,很多环境监测机构在计量认证的基础之上进行或计划申请实验室国家认可。然而,其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编制两套雷同文件、实际执行一项工作两套记录的现象;或者编制的体系文件不能同时满足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要求;或者在认证检测方法选用方面不正确以及不全面;或者在体系文件编制过程中照搬照抄、不符合实际;又或在纠偏过程中存在过犹不及等现象。笔者结合实际参加计量认证评审和我站在计量认证与实验室认可中的体会,提出解决环境监测机构在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质量体系建立过程中几个具体技术问题的建议。
一、编制一套满足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要求的体系文件
1.编制一套体系文件的可行性
目前,计量认证采用《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而实验室国家认可采用CNAL/AC01: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两套标准在技术路线和基本内容上是一致的,都是对质量体系的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提出要求。因此,检测机构在计量认证的基础上申请实验室国家认可时,按照实验室认可准则要求编制一套质量体系文件,并使其能够满足计量认证标准要求,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当然,在编制一套文件时要注意覆盖计量认证的特殊要求。
2.编制一套体系文件的必要性
基于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标准的兼容和一致性,在实际工作中编制一套质量体系文件即可满足计量认证和实验室国家认可的要求。避免编制两套文件的麻烦,有利于实际工作的贯彻执行,避免大量的重复记录、重复检查等工作。
但是应该注意,二者毕竟是两套标准体系,其条款和格式有所不同。所以在编制质量手册时,应编制一份质量手册的章节与计量认证评审准则条款的对应关系表,其他层次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质量体系文件可完全用一套。
3.“二合一”同步管理
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监督管理周期是一样的。所以,已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在申请实验室认可时,可同时申请计量认证。把二者的管理周期统一起来,即在实验室认可评审和监督评审时同时要求计量认证评审和监督评审,避免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内部和外部双重监督检查。
二、选用合适的检验方法
1.国家法律有关要求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要求,应首选国家规定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包括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其次选用地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被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方法标准具有强制性,必须执行。在进行环境监测时,应该按照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确定采样位置和采样频率,并依照国家环境监测方法的规定进行测试与计算。
对于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项目,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地方统一的分析方法,与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标准配套执行。相应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地方统一的分析方法停止执行。
2.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有关要求
按照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要求,实验室在选用检测分析方法时,应尽可能选择国际、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检验方法;其次选用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公布的方法;尽量避免使用非标方法。实验室在选用后两类方法时,都要经实验室技术主管确认。使用非标方法时,应明确告知用户。
3.实际工作需求
科学技术不断进步,适用、高效、便捷、先进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不断出新。如:水质和空气在线监测仪器、大部分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部分现场监测仪器设备以及实验室分析仪器等都在不断更新改进,其性能和使用效果以及检验技术指标都符合需要。但是,绝大多数没有与之配套的检验方法标准。这些先进的环境监测技术和设备须在确保溯源性或经适当比对后,才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4.选用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顺序原则
首选被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方法标准。
选用国际、国家、行业、地方(省级以上)规定的检验方法。
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公布的方法。
企业标准或检验机构研究编制的方法等其他方法。
5.环境监测方法的使用
(1)使用已认证认可批准的方法
实验室在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批准后,使用已认证的监测方法,并严格按照准则和已制定的程序进行环境监测工作,那么所出具的监测数据是合法有效的。
(2)使用非标方法的注意事项
在使用非标方法(包括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公布的方法和检验机构研究编制的方法等其他方法)时必须告知用户,并且在协议中记录说明。且应注意在该方法获得认证认可前不能使用认证认可标志。
(3)在线监测等监测仪器设备的方法确认
对于使用前文提到的现场和在线监测等仪器设备,其检验方法的确定要依据其设计、工作原理及技术指标性能等,选择与之适应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检验方法进行对比验证,划定到已有的国际、国家和行业的检验方法标准上来,然后认证和使用。不能简单地描写成“仪器法”,更不能出现“没有标准依据”的现象。
(4)《空气和废气监测方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使用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空气和废气监测方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所引用的A、B、C类分析方法:A类方法是等效(不是等同)采用国家或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分析方法,所以,认证时应认证相应的国家或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分析方法,不能把A类方法视为国标分析方法来认证;B类方法是经过国内较深入研究和多个实验室验证证明较为成熟的方法;C类方法属于试用方法。
所以在认证项目分析方法时,有国家或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的一定要认证原国家标准方法。A、B、C类分析方法都属于非标方法,使用时需要告知用户。《空气和废气监测方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只是环境监测工作手册,不能当作国家或行业标准使用。
三、正确填报申请书
1.认证方法要全面
在填报认证、认可申请书时,“产品/产品类别”最好按环境要素兼顾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分类填报。如水环境要素: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污水、农田灌溉水质、地下水及景观用水等分类。污水的检验方法一定要覆盖到区域内所有类型污染源中已有国家排放标准引用的方法标准。避免认证方法不全面,使用时受限(认证和认可标志只限于申请批准的检验方法)。
2.同时申请认证和评审
在实验室认可申请书封面的右上角填写“同时申请(省级或国家级)计量认证”字样。这样认可委在组织评审时会与批准计量认证的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同时进行“二合一评审”。
四、文件编制要全员参与,注重文件的实用性
1.确定文件的编制技术路线
首先要建立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技术组,落实质量体系运行的监督检查机构。编审技术小组的成员构成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以日常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职责科室人员为主,由懂得检测业务、熟悉工作流程和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参加(5人左右为宜)。过程为:
编审技术组负责编制质量手册,起草程序文件初稿,编制有关不同类型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的编制要求。
各部门负责修改相关程序文件初稿、编制本部门有关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等。
编审技术组完善程序文件、审核各部门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记录。
宣贯和修改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
审核批准体系文件。
试运行、完善修改、宣贯、申请评审。
2.全员参与编制,技术重点审核
在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过程中,一、二层次文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应由编审技术组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意见,首先完成初稿,然后再由各部门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经过几个循环确定下来。三、四层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记录表格等)应经过首先由编审技术组提出编制格式和内容方面的要求,再由各部门直至具体工作岗位的人员进行编写,然后由编审技术组审核的循环完善过程。切忌几个人全部承包所有文件的编制。体系文件是规范工作程序、工作执行的标准。其使用对象是各个单位和具体人员,并且各岗位、各项工作有所区别和不同。所以,即使是纲领性文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也需要全员参与编制和宣贯;作业指导书和各类记录表格由具体岗位人员负责编制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编审技术组工作重点放在审核。
五、明确目的,合理整改
在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偏离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也是正常的。有的单位一经发现不符合就要算“变天账”,即把过去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记录都找出来重改。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工作人员还有怨言。内审的目的是发现和及时纠正不符合,避免今后再错。所以,在发现不符合后要从发现之时及时纠正,不必继续往前追溯。当然,出现涉及委托用户检测报告正确性的问题时,我们还是要按规定的程序告知用户并协商解决。
六、结束语
实践证明,编制一套质量体系文件,能满足计量认证和实验室国家认可的要求,避免大量的重复记录工作;“二合一”的管理方式,避免了实验室内部和外部双重评审;监测分析方法认证的正确和全面,能有效地防止监测方法使用错误,保证出具的监测数据合法有效;全员参与体系建设,有利于制定切合实际的体系文件,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合理的纠偏处理办法,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工作,有利于体系的完善和促进环境监测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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