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原因探析

  Abby ·  2012-06-14 11:02  ·  45433 次点击
钟新明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副司长
要根治计量违法行为,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依靠强大的国力来尽可能满足人们合理的物质文化需求;另一方面要在法治建设上下工夫,在诚信体系的建设上下工夫。
制假、造假、缺斤短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自古有之,历朝历代都通过相关法令予以打击。当前,计量违法行为仍比较严重,诸如有的生产者生产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有的销售者故意销售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有的使用者利用计量器具实施计量作弊,销售商品缺斤短两;有的修理者对计量器具实施恶意改造等等。百姓对此深恶痛绝,政府机关对此绞尽脑汁加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多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市场计量监督检查;完善法制建设;发布行为规范,引导经营者自律;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行动,倡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采取的这一系列措施,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计量违法行为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分析计量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我个人认为:一是某些相对人追求利益最大化,有些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甚至是恶意为之的地步。二是市场秩序不完善,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三是不排除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监管仍有虚位、缺位等状况。但是,从更深层次分析,计量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主要还是因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生产力不发达、生产关系不成熟以及上层建筑不完善。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一时得不到极大满足,有些人又急于致富、暴富,急于追求利益最大化,于是缺斤短两、假冒伪劣以及坑蒙拐骗等行为便在一定范围内肆意横行,且屡禁不止。在这一大背景下,奢望相对人自律,奢望市场诚信,奢望政府部门监管立竿见影,显然是不现实的,事实证明也是不可能的。法律制度的完善,社会道德的养成,诚信系统的建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
即便如此,这也不应是计量违法行为存在的理由,无论如何也不应成为政府监管部门推脱责任的借口。今天,要根治计量违法行为,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依靠强大的国力来尽可能满足人们合理的物质文化需求;另一方面要在法治建设上下工夫,在诚信体系的建设上下工夫。
在法治建设方面,当务之急是一要加快计量法的修改,进一步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提高违法成本;二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态势;三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百姓知法、懂法、守法;四要加强舆论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诚信体系的建设方面,首先要建立健全诚信计量体系,包括健全诚信计量制度,完善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诚信计量奖惩机制等;其次要倡导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合法经营,做到制度诚信,服务诚信,行为诚信,并公示社会,接受监督;第三要加快建立社会诚信系统,提高失信成本。
总之,“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必须与德治相结合,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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