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核查标准的稳定性依据是什么?

  好学生 ·  2008-12-09 09:10  ·  67491 次点击
新版1033规定,稳定性考核必须选择一个稳定的被测对象来作为稳定性测量的核查标准,然而该稳定的被测对象如何确定其稳定?它稳定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我现在的做法是:首先将要用作核查标准的量具送上级检定一次,取得数据,然后间隔一个月再送上级检定一次,再取得数据,两个数据的差值作为该量具是否稳定的依据,但是我不知道两次的差值应该小于多少才能说明他是稳定的,请哪位老师能给说明一下,最好是举个例子说明一下.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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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yan653  2008-12-12 12:11
这要看你核查标准的类型,如果你的核查标是实物量具的话,从原则讲就应该认为它是稳定的.如果你的核查标准标是仪表类的话我认为按你现在方法是可以保证它是稳定的.当然前提是你的核查标准要按规定保存好.
fglxh  2008-12-12 10:43
一个月一次是不可能的我们单位没有这样的经费
woshi_tjy  2008-12-11 18:41
一、计量标准稳定性的考核方法
计量标准的稳定性是指计量标准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问恒定的能力。因此计量标准的稳定性与所考虑的时间段的长短有关。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的考核方法如下:
(1)对于新建计量标准,每隔一段时间(大于一个月),用该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的测量结果。共观测m组(m≥4)。取m个测量结果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作为新建计量标准在该时间段内的稳定性。
(2)对于已建计量标准,每年用被考核的计量标准对核查标准进行一组n次的重复测量,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以相邻两年的测量结果之差作为该时间段内计量标准的稳定性。
二、计量标准稳定性的判定方法
若计量标准在使用中采用标称值或示值(即不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计量标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如加修正值使用.则测得的稳定性应小于该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U,k=2或U95)。
三、核查标准的选择方法
在计量标准稳定性的测量过程中还不可避免地会引人被测对象对稳定性测量的影响,为使这一影响尽可能地小.必须选择一稳定的测量对象来作为稳定性测量的核查标准。核查标准的选择大体上可以按下述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是实物量具。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一性能比较稳定的实物量具作为核查标准c
(2)计量标准仅由实物量具组成,而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为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
实物量具通常可以直接用来检定或校准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并且实物量具的稳定性通常远优于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必进行稳定性考核。但需画出计量标准器所提供的标准量值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即计量标准器稳定性曲线图。
(3)计量标准器和被检定或被校准的对象均为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
如果存在合适的比较稳定的对应于该参数的实物量具,可以用它作为核查标准来进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如果对于该被测参数来说,不存在可以作为核查标准的实物量具,可以不作稳定性考核。
四、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的几点说明
(1)计量标准通常由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组成,因此一般说来计量标准的稳定性应包括计量标准器的稳定性和配套设备的稳定性。
(2)计量标准稳定性的考核可以参考本规范附录F的表格进行。
(3)不是所有计量标准都能进行稳定性考核,如果不存在核查标准,可以不进行稳定性考核。一次性使用的标准物质也可以不进行稳定性考核。
(4)如果已经采用控制图的方法对检定或校准过程进行连续和长期的统计控制,则可以不必再单独进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金海  2008-12-11 17:08
核查方法错了!要知道你需要核查的是计量标准装置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需要送检的是计量标准器而非核查标准.所谓核查标准是指专用于检查计量标准稳定性的被检对象,因不做其他用途并妥善保管,故可认为特性是稳定的.
suqianjjs  2008-12-10 17:45
每个月送检一次,成本大很多
1033应该有规定的
计量漫游  2008-12-10 14:15
新版1033规定,稳定性考核必须选择一个稳定的被测对象来作为稳定性测量的核查标准,然而该稳定的被测对象如何确定其稳定?它稳定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我现在的做法是:首先将要用作核查标准的量具送上级检定一次,取得数据 .
好学生 发表于 2008-12-9 09:10

我们做核查是三个月一次。
liheng  2008-12-09 09:19
根据您的标准量具的等级确定。另外,您每个月送检一次,不是成本加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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