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标准器的检定证书要求是连续的,但是间断是否可以
好学生 · 2011-03-16 19:10 · 114306 次点击
请教老师:1033规定,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检定证书应该是连续有效的,但是,在标准器送检当中,出现了间断,对这个问题有规定吗?规定在哪里啊?例如:我的标准器到期的日子是2011年3月10日,我在3月8日送到了上级部门进行检定,等到上级部门检定完毕后,上级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的日期是2012年3月20日。这样,我的标准器两份检定证书的日期就间断了10天,这样算不算不连续。请问老师,对这样的问题有没有规定,哪里有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