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B类评定——五评不确定度论
史锦顺 · 2011-03-23 06:54 · 81117 次点击
**论B类评定——五评不确定度论**
史锦顺
计量技术规范《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是新版(以下简称新规范),同一技术规范的老版本是JJF1059-1999(以下简称旧规范),二者的不确定度B类评定如下。(有下划线的是原文)
甲新规范
B类评定基于以下信息:
-权威机构发布的量值,
-有证标准物质的量值,
-校准证书,
-仪器的漂移,
-经检定的测量仪器准确度等级,
-根据人员经验推断的极限值等。
乙旧规范
B类评定的信息来源有以下六项:
a)以前的观测数据;
b)对有关技术资料和测量仪器特性的了解和经验;
c)生产部门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
d)校准证书、检定证书或其他文件提供的数据、准确度的等别和级别,包括目前暂在使用的极限误差等;
e)手册或某些资料给出的参考数据及其不确定度;
f)规定实验方法的国家标准或类似技术文件中给出的重复性限r或复现性限R.
**【史评】**
**1根源考察**。旧规范中之第4条的后半句为我国旧规范所加,表明其终将取消极限误差的意图;除此之外的前五条,出自GUM。第6项是我国旧规范所加,不知所云,好在新规范中取消了。
新规范出自VIM(第三版,2008年),第6条是我国新规范所加,没说明该如何推断极限值,等于没说。
**2自相矛盾**。同一个JJF1059,新规定与旧规定二者差别太大了。也就是说,同样宣传不确定度论的GUM和VIN,二者的B类评定相差太大了。让人信哪个?
**3没内容**。B类评定,除了看说明书检定证书之外根本没有实质内容,看说明书、检定证书算什么评定?因此B类评定等于没评定。
**4不要实测**。这是不确定度论B类评定的要害。计量是实验科学,必须用实验数据说话。取消实测,就等于否定自身存在的必要。
**5总的评价**:没用。
综观这两个规范的B类评定,也就是GUM和VIM的B类评定,告诉我们些什么呢?
要看测量仪器的说明书是怎样规定的,要验证计量证书。这两条是对的,但这太简单了,计量人员谁不知道,是用不着去规范的。除此之外的条款,实在是没用。
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即准确度,由设计、制作、检验、计量等程序确定,其中核心是方案选取、误差分析、制造、分项误差指标测试,总指标测试等,说到底是靠**实测**(下节进一步讲)。**解决问题还得靠误差论,不确定度论没用**。